例如: 北京现代   宝马   凯迪拉克   科鲁兹   蒙迪欧   创酷   
欢迎登录
使用QQ直接登录
  • 还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新用户注册
  • 已经注册账号? 立即登录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投诉
对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欺诈的控诉
2021-01-12
  • 投诉编号:202101122144389188
  • 经销商名称: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投诉车型:沃尔沃沃尔沃XC60
  • 投诉问题: 销售欺诈: 变更价格、与宣传不符;
    其它原因: 其它问题;
投诉内容
对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欺诈销售的控诉 本人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中山南二路385号)购买了沃尔沃21款XC60T5智逸运动汽车,接待我的销售代表姓名:黄#鑫,号称有丰富的销售经验,之前是凯迪拉克的销售。即便如此,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我还是与黄某进行了多次深入仔细的沟通,告知本人名下所有车辆的具体情况,牌照情况,并再三与其确认我是否具备购车及上沪牌资质。对方一再确认,我具备购车及上沪牌的资质。本着对国企背景的4S店和其销售人员销售专业度的信任,我便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当场支付订金,以表我购车的诚意。11月5日,本人将购车首付款209177.13元支付给公司,并向中信银行申请信用借款,人民币:117900元,交强险1000元,车款落地总价:人民币327800元。当所有购车手续完备准备上牌事宜时,却出乎意料地被上海市交管处告知,我并不具备上沪牌的资质。东窗事发后,我想向其销售总监投诉被他百般阻拦,也打电话想找总经理申诉,接电话的销售以总经理不在办公室为由被拒绝。黄某说,找谁都没用,销售总监和总经理也只会参照合同条款来处理,即便走司法程序,我也会败诉,因为合同没有约定这些条款,因此所有的损失,最终还是我自己承担。黄某便要求与我私了,给到我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是第一次遇到我这种情况,属于无心之过,并使尽了各种手段,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目的就是替此次的欺诈销售和所谓的无心之过亡羊补牢。于是,他便开始引导我按他的方式去将所谓的损失降到最低,美其名曰,出发点是为我考虑,实则,他想尽快息事宁人。他给了我三个选项:一,作为二手车另择其主,但损失最大,并要自己承担;第二,上外地拍照,但需花费几千元;第三,上沪C。他逼着我三选一。当时的我脑子一片混乱,不知所措,就这样,鬼使神差地一步步走进他设好的圈套。黄某逼着我去上沪C,他说他已经拿到了这辆车的提成,如果我再不去上牌,拖到哪一天他离职了,便不再有人接手我的case......此时的我,方恍然大悟,我还没有完成上牌,他却已经拿到了提成!他的行为足以证明不是他不掌握政策,也不是所谓的无心之过,这与欺诈销售有何不同?更何况他不是新入行,而是具备丰富的销售经验。但为了提成,为了他的销售业绩,竟不择手段,诱骗我购车,而我呢,竟买了一辆不能使用的车,还要为他的卑劣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买单!无独有偶,一家具有国企背景的4S店,会录用一名对本行业政策不掌握,连基本的专业知识都不具备的销售文盲吗!对此,我更肯定了,此次购车,不单纯是一件侵权案,最大的可能,就是欺诈销售。 我购车,就是为了能在上海各个区畅行无阻,可以带着年迈的父母自驾游,走走看看,尽点孝道。结果呢,花费了三十多万,却买了一辆上不了沪牌的车;一辆无法在市区行驶的车......每个月,我还要按时归还银行的借款。我的利益被侵害,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究其根本,就是公司平日疏于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为了公司的销售业绩,放纵销售无道德底线地营销客户。 我向消协和沃尔沃总部投诉后,公司与黄某不断地逃避责任,时至今日,此事一拖再拖,公司仍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处理方案。作为拥有国企背景的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但不及时妥善善后,勇于担当,及时挽回消费者的损失及公司声誉,却将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很长一段时间,更是不闻不问,处理态度消极至今。这样的服务,这样的诚信度,请问该公司未来的路还能走多远。 该公司的各项管理均毫无章法,并存在乱收费现象,在没有经过消费者授权,擅自委托第三方为消费者办理临时牌照,临时牌照成本50元一张,销售员私下向客户收取200元,不合法地谋取暴利!为此我向公司销售提出质疑,销售给予的回复是:公司上牌师傅保管上牌资料安全,不会遗失!所以才委托第三方为客户办理临时牌照。150元是给上牌师傅的上牌服务费,俗称跑腿费。但本人在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时已经支付过1000元服务费,为何在办理临牌时重复收取,且在协议外,并未经过消费者同意授权,也未提供发票,让消费者消费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不论该笔款项私下入了公司的小金库或是销售人员收取了,都涉嫌漏税,并属强制消费。即便是行业的潜规则,也应道明实情,并应当经过消费者同意,这是起码的尊重。 在此,我以我在贵司整个购车的过车和感受如实陈述。若有购买沃尔沃汽车意向的消费者,请远离这家黑店:上海交运起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欺诈销售并在此善意提醒所有的消费者,从有购买意向开始到签订销售合同的每一次谈话,请务必带好录音笔,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而我的维权路,则是漫漫修远,还要为这样没有诚信的公司及这位道德败坏的销售对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买单,我早已被折磨地心力交瘁,也做好了用生命去维权的心理准备。 消费者:袁* 2021年1月11日
投诉回复

网站版权所有 315汽车网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opyright © 315q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
hui.png京公网安备11011802222225号 京ICP备17054747号-1  技术支持

 
0
扫描访问手机站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010-8994102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