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24年10月在青岛长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哈弗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车,销售人员告知每月息费是固定的大概四五百,几月后意外发现每月息费是一千多并逐月递減模式,并且生效的合同和我知情的合同不是同一个,车价和首付金额全都被更改,强制收取我服务费,金融贷款费等近万元,是购买的现车,却要我在门店交一次订金,哈弗商城又下订一次订金,并且商城里面下订抵车款的福利也并未给到我。 原车价173800,4S店承诺优惠1万,就是163800,商城下订付2000可抵6000,最后车价就该是163800-6000=157800,现在生效的合同中车价为159000,首付款为34000,贷款金额为125000。总支付钱款为49520元,其中首付款是38800,上牌费500,车险3656,剩余的6564是4S店额外强制收取。由于4S店没把商城下订可抵车款的优惠算在内,现产生4000差额,并且4S店私自把我的首付款由38800改成34000,现产生差额4800。并已和厂家核实,这辆新车享受了置换补贴8000元,但该补贴商家并为给到我,现要求4S店把这四笔费用6564+4000+4800+8000共23364元全部返还。另把月供利息调改成最初承诺的数额。以及因4S店没把下订抵车款和旧车置换补贴这两项优惠给到我,导致给我多贷款了1万2千元,要求一并做出补偿。车辆价格实际应为173800(指导价)-1万(店端优惠)-4千(商城下订抵车款)-8千(旧车置换补贴)等于151800,我首付了38800,贷款金额实际应为113800。现在4S店不承认他们偷申请了8千置换补贴,首付款的4800的差额,告诉我什么都不影响。4000的下订抵车款也不承认,两项服务费加一起共6564元,4S店说 他们挣我这个钱是应该的。态度蛮横不讲理,说我可以起诉